10.3969/j.issn.1672-321X.2006.03.014
如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确定施工单位
@@ 根据原国家计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有关项目实施管理的文件要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施工单位要依法通过招投标来确定.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和施工单位有利于选择具备资质、资金和技术力量雄厚、信誉好的单位参与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可以有效避免在选择施工单位过程中发生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
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实施、施工单位、土地开发整理、施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招投标法、选择、土地整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技术力量、腐败行为、资质、资金、信誉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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