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24/j.cnki.jgupss.2022.03.015
广西城市更新领域推行公共法律服务的路径探析
土地是经济社会活动的载体,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城市更新成了解决土地供需不足的一味良药.广西城市更新引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理念,调动各方参与城市更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启城市更新市场化模式.公共法律服务在化解城市更新领域的多元利益纠纷,维护人民合理合法权益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在城市更新领域推行公共法律服务方兴未艾,广西仍然面临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服务范围不明确、公共法律服务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等现实问题,制约了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为此,应着力拓宽供给主体范围,引入功能完备的专业社会组织,保障公共法律服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明确城市更新领域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部门的协同机制,使城市更新领域公共法律服务逐步迈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城市更新、公共法律服务、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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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5(中国法律)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科研项目
2022-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84-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