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21.03.018
"一带一路"背景下ICSID《附加便利仲裁规则》的适用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重要地位.ICSID《附加便利仲裁规则》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学界的应有关注,但是其作为ICSID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应用.ICSID《附加便利仲裁规则》独立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本身,在适用方面存在一定差异.ICSID《附加便利仲裁规则》管辖权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适用ICSID《附加便利仲裁规则》解决投资争端.中国在加入《纽约公约》时提出的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对依据ICSID《附加便利仲裁规则》作出的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造成阻碍,中国应当主动因应这些问题,适时撤回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
"一带一路";国际投资争端;ICSID《附加便利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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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4(国际法)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重点课题"国际投资协议中投资定义的规范与风险问题探析"2015XZZD-05
2021-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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