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刑法法益的反思与坚守 ——基于污染环境罪的分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8182.2020.05.011

环境刑法法益的反思与坚守 ——基于污染环境罪的分析

引用
当前对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观的质疑实际上批评的是纯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观,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则在强调人类的主体地位之同时也关注环境.将人类利益作为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有现实合理性,也有助于强化人类的责任意识.污染环境罪法益的内涵应与环境刑法法益相一致,同时也要符合刑法规定并契合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需要.环境自身不具有独立的法益主体身份,环境利益无法脱离人类独立存在,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法益只能是人类的人身财产权利.据此,污染环境罪的基本形态属于结果犯,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态则仅限于故意,过失不成立本罪.

污染环境罪、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观、环境法益、结果犯

42

D914(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刑法立法现代化的理论基础与路径选择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2021-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0-7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1-8182

45-1070/C

42

2020,42(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