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20.02.008
社会化与强令秩序——韦伯的哲学社会学
韦伯批评“意志的非理性”主张,认为个人需要经历“社会化”.个体的社会化意味着人的理性化,个人以别人的举止为取向参与社会行动,并参照其所处的社会秩序调整其自身行为.个人对于社会秩序与社会纪律既有内在服从,也有外在服从.个人最终需要从含带情感的共同体行为转向理性化的社会行为.在社会行动的“权力—支配”关系中,“强令秩序”必然出现,社会也会通过“规训”完成个人对于秩序的服从.“个体在社会秩序中的地位与命运”因而成为一个特殊的韦伯主题.参照福柯对于韦伯的解读,可以发现我们对于个体性与个体自由的探讨具有全新路径.
社会化、社会行为、强令秩序、权力—支配社会学、自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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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6(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西方哲学中的'政治现实主义'流派研究”18AZX016
2020-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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