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9.05.010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对海洋保护区工具价值的审视——以马来西亚在南海建立海洋公园的法律分析为例
促进海洋保护区建设合作是推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切入口,但是应当警惕,海洋保护区可能被寄予了超越其工具价值的政治期许.马来西亚在卢康暗沙“设立海洋国家公园”的举措,虽然以环境保护为名义,但更重要的目的是加强对南海争议海域和地物的占有和控制.马来西亚的这一举措反映了世界范围内海洋保护区建设普遍面临的矛盾,即在海洋保护区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作用不断得到重视的同时,各国的利益分歧使有效的海洋保护区建设合作难以达成.在此背景下,中国应当将“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融于海洋保护区实践,积极促进国际层面、争端海域中以及管辖海域内海洋保护区的建设与合作.
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保护区、马来西亚、海洋公园、海洋保护合作、南海争端
41
DF935(国际法)
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新时代海洋强国建设研究专项——陆海经济一体化增强我国在南海维权手段和能力研究”18VHQ01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争议海域的海洋生态安全保障机制研究”19YJCZH066
2020-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