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9.03.005
"作为公平的正义"的康德主义特征
在康德道德哲学中存在一个"自主"的结构,虽然康德哲学研究者们对自主的概念研究颇多,但是却很少提及这样一个结构.后期罗尔斯把这个结构称之为康德道德哲学中的"特征性"结构,对它做了一个经验范围内的运用,以回应康德研究者们对他在早期混淆康德关于人性的人类学与非人类学解释的批评."自主"的结构以一张图被展示出来,揭示康德哲学中定言命令和假言命令、自主和他律的区别.在此基础上,探讨应该怎样看待和运用康德的伦理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接受罗尔斯的主张.
自主、他律、道德法则、正义原则、定言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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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16(欧洲各国哲学)
国家社科基金"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内在逻辑与实践意义"12CZX051
2019-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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