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9.01.015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背景下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内涵与制度供给
2018年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求同存异,搁置争议,以专节的形式规定了土地经营权.但在实践中反而徒增了不少令人费解之处,甚至导致土地的不当集中,直接威胁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当下正进行民法典物权编的审议,需要对土地经营权的性质进行重新审视,以化解一物一权和物债二分的理论障碍.因此在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土地经营权自由流动的原则下,还原土地经营权的债权属性,通过完善登记的方式赋予其物权般的保护,可尊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成果,且不会引起物权体系内部的紊乱.
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登记、一物一权
41
D912.3(法学各部门)
2019-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1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