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8.02.009
我国企业破产重整管理人职能研究
破产重整程序中,管理人从债务人手中接管企业,并调查债务人财务状况,管理和决定企业日常事务,对企业的未来走向作出判断,管理人的职能履行状况对企业重整能否成功意义重大.域外重整程序中实行的DIP制度、管理人制度对我国破产重整管理人职能研究具有借鉴意义,管理人须谨慎行使权利,避免滥用职权,同时忠实勤勉履行义务,监督辅助企业渡过重整期间.
破产重整程序、重整管理人职能、企业控制权
40
D922.291.92(中国法律)
2018-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