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7.03.013
后选举民主:村民权利实现与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玉林市福绵区"村务商议团"的实践表达
广西玉林市福绵区在解决新时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策难"、民主管理"落实难"、民主"监督难"的问题上,创新实践了"村务商议团"的形式,作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实施以来受到了村"两委"干部、"村务商议团"成员和广大村民的认可和欢迎.实践证明,福绵区的"村务商议团"民主管理模式可以适应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热情,保障村民权利的实现从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同时,"村务商议团"模式在实践中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展开探讨的问题.
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商议团、村民自治、福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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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国家法、宪法)
2015年度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区域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教师开放课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研究"JDKF201501003;2015年度广西科协资助高校青年教师及研究生专项课题"广西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的促进机制研究"科协[2015]Z-13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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