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6.06.014
论法治视野下府际合作的制度创新
囿于制度安排不足等的限制,当下的府际合作仍然停留于松散的浅层合作层面,不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有必要构建完备的府际合作制度体系,提升府际合作的法治化程度,通过多元制度之间的律动联系形成系统化的力量,推进区域府际合作的纵深发展。
府际合作、制度创新、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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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11JZD010
2016-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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