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6.05.007
关于犯罪学的研究范式的思考
犯罪学的研究范式没有确立是我国犯罪学的学科不成熟和知识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关于犯罪学的研究范式在我国主要有四维范式说、对象范式说、范畴范式说和学派范式说等不同观点,都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犯罪学范式是指犯罪学共同体关于犯罪学的学科功能、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理论框架和理论假说的基本共识,具有共同性、时间性、基础性和平台性等特性。犯罪学的认识功能表现为解释犯罪,而犯罪学的社会功能则表现为提供犯罪对策的知识。犯罪学中的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应当受到制裁或者预防的行为及其整体。犯罪学研究必须坚持思辨研究方法与实证研究方法的并用。犯罪对策是由社会预防、刑罚预防、情境预防和被害预防等四个层面构成的立体预防模式。犯罪学的理论框架由犯罪学概论、犯罪现象论、犯罪原因论和犯罪对策论等四个部分构成。
研究范式、学科功能、犯罪定义、犯罪解释、犯罪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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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2(诉讼法)
2016-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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