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5.04.012
南沙油气资源开发的法律困境与对策研究——以中越南沙油气开发之争为例
“2012年中国海域部分对外开放区块公告”(以下称“公告”)被越南指责为违法.其合法性取决于开放区块是否位于中越争议海域及是否违反共同开发原则.越对其合法性产生争议有四点原因:中国南海断续线的法律性质不明;共同开发原则陷入现实和理论困境;“公告”的后续行为未定;越南缺乏政治合作的需求和意愿.因此,明确南海断续线的性质,宣布南沙领海基线,完成南沙海洋划界,是解决南沙领土和海洋权益之争的根本.在此之前,中国应当完善共同开发政策,综合运用外交、法律甚至军事手段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中海油公告”、南沙水域、共同开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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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3.5(国际法)
2013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南沙油气资源开发的法律困境与对策研究”2013BFX00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海上共同开发国际案例与实践研究”13JZD039
2015-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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