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4.05.014
论我国危险驾驶罪立法的扩张
英美法系与我国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行为类型、处罚范围和归责原则方面存在差异.我国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范围和刑罚设置需要进一步调整,通过借鉴英美法系的刑事政策性内容,增设危险驾驶致人死伤罪,同时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其他相关规定来解决我国危险驾驶入罪后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从立法上对我国危险驾驶罪作进一步扩张,可将风险社会的风险在刑法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降到最低.
危险驾驶罪、英美法系、酒后驾驶、比较研究、立法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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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4(民法)
2014-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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