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11.01.015
中国-东盟框架下国际投资法律环境的比较研究——以《中国-东盟投资协议》的签订与生效为背景
尽管<中国-东盟投资协议>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范围内首次创建了统一的国际投资保护规则,但其亦使该区域内的国际投资法律环境越发复杂.经比较可知,在受约束的国家行为种类、投资仲裁的可援用性,以及投资待遇等方面,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投资保护水平都因国家、因条约而异.应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投资协议>的完善,并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废止此前签订的各项双边投资协议.
《中国-东盟投资协议》、双边投资协议、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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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8(法学各部门)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08CFX001;广西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09211FX09
2011-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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