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08.z2.203
以科学发展观改革我国现行的劳动教养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的劳动教养制度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战少犯罪、教育和挽救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运行机制与我国宪法等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要求矛盾;运行价值与目标价值的冲突;运行功能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对其作为主要的强制性社会预防措施的要求.我们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必须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立法完善.
劳动教养制度、科学发展观、改革、立法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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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30(中等教育)
200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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