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08.z2.163
试论人民监督员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作用
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实践操作上包括"三类案件"监督程序和"五种情形"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在对"三类案件"监瞥评议中,如对不服逮捕的监督评议,体现了人民监督员直接参与司法活动,在宽严相济政策中表现了"宽"的一面,如对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的监督评议,在宽严相济政策中则表现出了"严"的一面.人民监督员通过监督,推进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
人民监督员、宽严相济、监督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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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4(中国法律)
200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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