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08.03.017
许霆案的法律分析:犯罪之恶抑或普通人的常见过错
许霆案以盗窃罪定性是错误的,原因在于自动取款机处于可以处分银行财产的地位,不是简单的保险柜,许霆取得财物是取款机由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的结果,这不符合盗窃罪的基本特征.许霆也不构成诈骗犯罪或者侵占罪.许霆的行为只是一个普通人的常见过错而已,刑法对此不应介入.
许霆案、法律分析、认识错误、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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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中国法律)
2008-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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