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07.05.020
论集体组织审核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方式
现行立法依据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及流转方式的不同,来设计集体土地所有人审核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方式是有缺憾的,因为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作村内流转和村外流转的区分,对土地所有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地理范围不同的情形下如何行使审核权的问题不作回答,极易导致内外不分,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行使审核权依据不足、程序不明等状况,不利于村农民集体利益的保护.所以,在设定集体土地所有人审核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方式时,首先要明确是村内流转还是村外流转这一大前提,在此前提下,再根据流转方式的不同进行具体的程序设计.
农地流转、审核权、程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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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07-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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