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07.03.018
自由合法性理念的破灭——审视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的自由观
哈耶克不同意自然权利是自由的基础,企图把自由奠基于法治的基础上,但他的苏格兰道德哲学立场,使他把法治纳入到抽象的一般原则之中,从而其自由合法性的理念就不能摆脱现代形而上学建制的思想界限.马克思哲学指出了全部现代形而上学的理论缺陷,赋予自由以具有哲学高度的现实历史性原则;哈耶克的自由合法性理念由于缺乏这种现实历史性以及自身的内在矛盾而沦丧为一种乌托邦.
自由、自然权利、法治、现代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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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哲学流派及其研究)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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