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06.04.015
信息论视角下的民事诉讼沟通行为
从信息论的角度分析,诉讼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信息系统.民事诉讼过程就是一个主体之间进行信息沟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决策的动态通信过程.诉讼中的垂直沟通和平行沟通是同时进行并相互影响的,沟通模式有双向沟通和单向沟通两种.信息量、编译码、信道容量、沟通气氛是诉讼信息沟通中可能产生沟通障碍的主要方面.
民事诉讼、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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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6-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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