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06.04.006
对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深层思考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监管奉行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原则.这种严格的监管模式在初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监管产生了许多问题:保险机构的市场准入管制不严,保险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滞后;监管力量和监管水平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险自律组织缺位;保险中介制度不够完善,保险中介人的立法仍比较滞后.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确立开放型的现代保险业监管目标和理念;尽快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努力改进保险业监管方式和手段;要强化保险机构内部控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同时,要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保险、监管、改革、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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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6-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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