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182.2004.03.012
河流污染问题:制约力量的重构
河流排污者一般自己不受损害,受损害的是河流下游的用水者.河流污染的制度原因是:政府失灵;没有市场制约力量.因此,要营造制约力量,主要措施包括法律制度创新,使下游政府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制约力量;排污地制约力量的培育:专业治污企业私营化.
河流污染、制约力量、交易费用、法律
26
F323.24(中国农业经济)
2004-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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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8182.2004.03.012
河流污染、制约力量、交易费用、法律
26
F323.24(中国农业经济)
2004-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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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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