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535.2023.01.003
劳动关系下集体利益争议及其处理机制研究
我国集体劳动争议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映现出我国劳动关系正在经历从个别劳动关系向集体劳动关系的转型.从集体争议的类型上看,我国集体争议则呈现出从集体权利争议向集体利益争议转变的趋势.然而,对于集体利益争议,当前立法不仅缺乏明确界定,在集体利益争议处理机制的规定上也存在不足.尽管立法规定了集体利益争议的两种解决方式,即劳资双方自主协商方式和劳动行政部门第三方介入调解的方式,通过对C市12年的集体利益争议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劳动者在大量案件中倾向于选择劳资双方自主协商的方式,并通过停工等非正式手段予以抗争.折射出在中国集体利益争议处理机制的现行法律规定中,因缺乏对集体利益争议仲裁机制的规定而存在不足.利益争议仲裁机制的增加将有效推动集体利益争议的解决方式从"劳资双方自力解决方式"向"第三方介入争议解决方式"的转变.
利益争议、权利争议、集体劳动关系、仲裁制度、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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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5(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四川省委重大课题;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层司法能力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2023-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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