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609.2021.03.001
互联网使用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影响机制研究——基于CFPS的实证检验
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6年调研数据,探究使用互联网与否及其使用方式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使用互联网能够显著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以学习工作为目的使用互联网的增收效果明显,其贡献率为12.3%.信息渠道、家庭创业、社会网络是影响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三种主要机制.因此,要加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降低农村信息不对称程度,并鼓励农村居民使用互联网学习知识技能,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加强农民家庭创业的增收作用.
互联网、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影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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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8(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02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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