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609.2014.04.010
政府低效参与保障房建设研究
由于住房保障立法薄弱,中央政府财政支付转移比重过低,GDP的考核机制使地方政府对保障房建设缺乏主动性,政府在我国保障房建设“房荒”阶段并未进行强势投入.政府应完善住房保障相关立法,加大中央政府投入力度,改革“财”“事”两权不对等的分税制,加强监督监管,建立保障房指标化考核制度.
保障性住房、转移支付、分税制、公共投入、低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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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3.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4-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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