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609.2014.04.008
“营改增”后地方税体系建设
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的税种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与共享税.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地方税体系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改革.笔者认为,构建完善稳定的地方税体系应该:1.构建以房地产税为主体的地方税体系;2.构建地方所得税体系;3.打破增值税固定分成比例模式;4.下放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给地方;5.开征环境税,改革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由此为基础构建结构合理,完善稳定的地方税财政体系.
营改增、地方税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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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4-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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