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609.2012.01.014
从个税修改论立法民主性原则的体现及其不足
立法民主性原则是指导立法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条件。个税法修改以人民主权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为理论基础,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让人民直接参与立法等途径努力实现了立法内容和立法程序的民主性。但要进一步做到民主立法,还需要完善法律起草阶段和法律草案审议阶段的相关程序,并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程序的渠道。
税法、个人所得税、权力制约、立法程序、民主性
D901(法的理论(法学))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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