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609.2005.01.007
广西应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中优先受益
广西已具备了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中优先受益的条件.广西与东盟各国,特别是东盟新四国,只有互补,而且是充分的互补,才能实现"双赢",才能最终受益.农业方面应及时调整产业政策,多生产具有优势的糖和技术含量较高的无污染绿色食品,少生产不具备比较优势的粮食.在机械和建材工业方面,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加大出口力度,还可以在资源丰富的国家投资办厂,谋求共同发展.加强经贸和旅游合作,把广西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物流中心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广西、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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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7(中国经济)
200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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