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609.2004.z2.022
略论”经济法”多媒体教学利弊与改进
@@ 一、经济法教学的特点1.经济法律的学习比较枯燥乏味.学习法律基本上都是从法规到法规,从法律条文到法律条文,既单调又乏味,再加上学生在思想观念上并没有把法律作为主课或者重要课程看待,因此,学生对法律课程的学习很大程度上是应付式的.而以往的法学教育比较强调理论灌输,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学了法律却不会用法律,难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
经济法教学、法律条文、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思想观念、理论灌输、法律课程、经济法律、教育比较、法规、实践、法学、单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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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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