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609.2003.01.004
先征后返与上市公司税负研究--兼论如何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
给予上市公司所得税"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只是扶持上市公司的权宜之计,因其外在的不规范性,地方政府自定的"先征后返"政策最终被取消,从而享受该优惠的上市公司的税收负担加重.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收益被重复征税,上市公司税负的加重必然会加重投资者的税收负担.而推行以"虚拟法人"为理论基础的所得税制度并且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是解决投资收益重复征税的良方.
上市公司、先征后返、重复征税、虚拟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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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42;F830.91(财政、国家财政)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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