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609.2001.04.012
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采取两种方式抵御风险,一是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二是购买执业保险.这种风险管理体制在中国的运用过程中存在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数量规定欠科学,防范能力有限,缺乏事务所终止后职业风险基金如何处置等的问题.为此,职业风险基金制度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应予改革,明确对事务所非改制合并而终止后的执业风险基金的处理,推行我国自己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保险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会计师
14
F230(会计)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