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609.2001.03.006
增值税全面转型的思考
顺应经济发展,提高税制的适应性,是税制改革永恒的主题.增值税改革和完善仍将循着这一主题发展.我国1994年初的增值税制改革,选择了生产型、非全面型增值税制,顺应了当时市场经济建立的要求,也得到世界范围的认可.但是,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其弊端日益显著,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利于出口贸易的增长.为此,必须改革现行增值税制,由生产型向消费型、非全面型向全面型转型.
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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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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