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21/j.cnki.hjwsxzz.2021.06.009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实施情况调查
目的 调查和分析《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以下简称"《规范》")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的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为规范修订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方法 2019年10—12月,选择广东省及江苏省的4个区和重庆市的3个区的集中空调使用单位、检测单位及监督执法单位共84家单位进行《规范》实施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 共收集调查问卷156份.100%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认为《规范》的出台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日常卫生管理工作起到促进作用.80.4%的监督执法人员认为《规范》实施后其所在地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有了显著改善.79.2%的使用单位能够达到《规范》中的卫生管理要求,但仅有12.5%的使用单位达到《规范》中的设计卫生要求.新风量、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送风口和回风口均配置防虫媒装置、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装置均配备的达标率分别为50.0%、56.3%、60.4%和66.7%.1类场馆新风量的达标率(40.0%)显著低于2类场馆(76.9%),半集中式空调系统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及防虫媒装置配置的达标率(分别为44.8%和48.3%)显著低于集中式空调系统(分别为73.7%和78.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90.0%的检测单位开展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工作,但是65.0%的检测单位不具备《规范》中10项指标的检测能力,45.0%的检测单位未配备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采样机器人的设备.检测单位无法开展的项目主要是送风中嗜肺军团菌、β-溶血性链球菌、新风量及冷却水和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主要原因是缺少设备、缺少检验人员及检验方法开展难度大.监督执法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卫生监督工作,87.5%的监督执法人员接受过《规范》的宣贯培训,但56.5%的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卫生管理知识.结论 《规范》的实施对我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改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仍存在使用单位设计卫生不达标、检测单位能力不足、监督执法人员对条款熟练程度不足、部分条款实施存在难度等现象.建议今后加强使用单位集中空调卫生设备的配备,加强检测单位的能力建设和监督执法单位的技术培训;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方法研制工作,为今后《规范》修订提供技术储备.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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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标准实施评估项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研究基地深圳项目;深圳市三名工程项目;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
2022-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2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