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625.2010.01.015
对院长办公室投诉接待工作的思考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加之医患关系的日益紧张,医疗纠纷出现的频率逐渐增大.作为医疗服务的供方,三级医院责无旁贷.院长办公室作为医疗纠纷的协调部门之一,必须掌握相关的处理技巧和接待要素.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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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0-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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