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673-4173.2006.01.020
日本新修订的白塞综合征诊断与分期及临床严重度标准
@@ 日本曾于1972年制订了白塞综合征的诊断标准,该标准主要注重临床表现,分为主要症状和次要症状两部分,根据主要和次要症状的构成情况即可作出初步诊断,比较简洁、方便.1987年日本厚生省组织人员就1972年的标准进行了修改,对主要和次要症状中的内容作了部分调整,增加了白塞综合征的3个特殊型及作为诊断参考的实验室检查项目.由于1972年和1987年的标准中尚存在某些不足,日本厚生劳动省2003年组织专家,成立了白塞综合征调查研究小组,于2005年颁布了最新修订的白塞综合征诊断标准,对1987年的标准进行了较大改动和细化.与1987年的标准的最大不同是,新制订了白塞综合征活动期分类和临床严重度标准,对白塞综合征的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这对于把握病情程度、判断对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及预后等方面,均有比较重要的意义.鉴于国内教科书仍在沿用日本1972年制订的白塞综合征诊断标准,显然需要更新.现将日本新修订的白塞综合征诊断与分期及临床严重度标准介绍如下.
日本、修订、诊断标准、分期、临床严重度、症状、患者生活质量、组织、临床表现、检查项目、构成情况、调查研究、病情程度、部分调整、标准介绍、特殊型、实验室、教科书、活动期、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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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5(皮肤病学与性病学)
200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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