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673-4165.2012.02.001
《血管性因素对认知损害和痴呆的促成作用》科学声明解读与启示
1声明的背景和目的
虽然现有的血管性痴呆(vascular dementia,VaD)和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 disease,AD)的诊断标准试图区分这两种密切相关的情况,但一系列的研究证据均表明这种二元分类方法并不能反映真实的客观情况,原发神经变性和血管性脑损害常常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1].为了体现AD病理学改变与血管性脑损害的共同存在以及对认知功能的相互影响,Hachinski和Bowler[2]提出了血管性认知损害(vascular cognitive impairment,VCI)的概念.VCI是指由包括血管危险因素在内的各种原因引起的脑血管病变所导致的脑组织损害,并进而导致从轻度认知缺损到严重痴呆综合征的各种程度的认知损害.为了统一VCI的概念定义、筛查和诊断方法、基础研究以及开展临床试验,2006年北美推荐了《美国国立神经疾病与卒中研究所-加拿大卒中网血管性认知损害统一标准》(以下称《统一标准》)[3],我国也在2007年制定了《血管性认知功能损害的专家共识》[4],对全面提高对VCI的认识以及开展对VCI的基础和临床研究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血管性因素、血管性认知损害、血管性痴呆、促成作用、科学、声明、解读、启示、Interpretation、血管性认知功能损害、VCI、基础和临床研究、血管危险因素、统一、脑损害、诊断标准、阿尔茨海默病、脑组织损害、脑血管病变、病理学改变
20
R743(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12-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