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293.2022.03.008
西北地区孕妇孕前BMI及孕期增重适宜范围的探讨
目的 通过分我国析西北地区孕妇的不同孕前体质指数(BMI)及孕期增重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探讨该地区孕妇妊娠期体重增长的适宜范围.方法 收集2014年至2018年共12585例孕妇孕前、孕期及产后母儿的状况.按照孕前BMI将孕妇分为低体重组(BMI<18.50kg/m2)、体重正常组(BMI在18.50~23.90kg/m2)和超重肥胖组(BMI≥24.00kg/m2),了解各组的孕期体重增长情况,分析孕前BMI及孕期体重增长对妊娠并发症及妊娠结局的影响.结果 纳入研究的孕妇中,孕前BMI<18.50kg/m2、18.50~23.90kg/m2及≥24.00kg/m2的孕妇分别占11.87%、57.69%、30.44%.低体重组、体重正常组、超重肥胖组的分娩方式及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脐带绕颈、胎盘前置、子痫、早产等并发症的发生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值分别为81.450、40.550、82.910、15.380、11.390、30.870、11.220,P<0.05),3组总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分别为21.33%、20.35%、32.3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03.950,P<0.05).孕前低体重组、体重正常组、超重肥胖组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最低时对应孕期体重增长范围分别是13~14kg(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17.60%)、13~14kg(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14.80%)及11~12kg(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23.30%);根据各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较低的3个对应的孕期体重增长,推荐的孕期体重增长范围分别是低体重组13~18kg、正常体重组13~18kg及超重肥胖组9~14kg.结论 我国西北地区孕前低体重、正常体重、超重及肥胖孕妇的平均孕期体重增长均较高,建议孕期体重增长范围分别控制在13~18kg、13~18kg及9~14kg.
孕前BMI、孕期增重、适宜范围、西北地区、妊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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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73(妇幼卫生)
中国孕产妇营养与健康科学调查—孕产妇膳食状况科学调查课题2019FY101002
2022-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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