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293.2017.03.009
孕前及孕期细颗粒物PM2.5对早产效应的因素分析
目的 分析细颗粒物PM2.5暴露与早产的相关性.方法 以河源市全市范围内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分娩的单胎活产儿和2013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河源市的细颗粒物PM2.5逐日浓度为研究对象.考虑到孕期的空气污染暴露是一个慢性的、累积的过程,并且每个产妇的孕程不同,首先以新生儿出生时的孕周为起点向后计算,将暴露时间分为4个阶段:孕前3个月,孕早期(1~13周末)、孕中期(14~27周末)和分娩前4周,分别计算PM2.5早产效应的组间差异.以某日为起点向后求和12个月的逐日暴露量作为该日分娩孕妇过去1年的PM2.5暴露总量,建立该日过去1年PM2.5累积暴露量在当日及滞后1~10d内早产例数的回归模型,并计算相对危险度.结果 河源市单胎活产儿的早产发生率为4.25%.逐日PM2.5浓度波动区间为7~108μg/m3,均值37.88μg·(m3)-1·d-1.研究对象孕前3个月、孕早期、孕中期的PM2.5合计暴露水平区间为12470~14960μg/m3,平均值为13700μg/m3.孕前3个月、孕早期、孕中期的PM2.5暴露水平在早产组与足月组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值分别为2.199、2.343、0.947,均P>0.05),早产组与足月组间的PM2.5暴露水平在孕晚期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818,P<0.05).以PM2.5累积暴露量下四分位数及其早产例数为参照(即RR=1),暴露于PM2.5累积量中位数,在滞后的10日内有意义的效应表现在滞后的第8、9、10日,RR值分别为1.49(1.01~2.21)、1.63(1.01~2.63)、1.06(1.01~1.11);暴露于PM2.5累积量中位数在滞后的10日内有意义的效应表现在滞后的第8、9、10日,RR值分别为2.05(1.02~4.15)、2.41(1.02~5.70)、1.11(1.03~1.21),累积暴露量的变化幅度与其对早产的效应呈正比,累积暴露量升高越大,在滞后期内对早产的影响也越大.结论 河源市孕期PM2.5暴露与早产有关,PM2.5暴露对早产存在非线性的滞后影响.
细颗粒物、PM2.5、早产、滞后效应、时间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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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2(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2017-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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