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命定的文明秩序——评於兴中的《法治东西》
在《法治东西》这部著作中,作者从法治概念之分析阐述开始,继而引出了作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从而将法治提高到了人类文明秩序的高度.本书第二部分“作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可以说重中之重,是全书的核心和灵魂.而第一部分只是作为这一秩序的铺垫和基础,第三、四部分则是这一文明秩序在中国所遭遇到的十大困难,勾画指明了我国致力于法治建设之方向和渐进目标.限于篇幅,本评论将主要围绕第二部分展开.当然,书中其他部分也有许多观点颇值商榷.本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精神,笔者深以为不得不辩,亦不敢不辩,以就教于於先生及诸位方家.
201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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