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视角下化妆品品牌名的音译及用字选择
化妆品品牌名的翻译以音译为主,为达到品牌的营销目的,音译过程中要遵循易记住原则、易接受原则、易感化原则、新颖性原则.目的论认为翻译活动首要遵循"目的原则",即翻译应能在译入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因而,译者既需要尽可能保留源语言的异国风情,又需要通过精心用字使译文符合汉语文化及中国消费者的心理,在音译用字时,译者需要遵守基于原语音的音近原则及基于惯用字的简化原则.
目的论、化妆品品牌名、音译、用字选择
H030;H315.9;F713.55
湖南省教育厅课题优秀青年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课题
2022-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