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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江南賦》"南陽校書"句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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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庾信《哀江南賦》:"南陽校書,去之已遠;上蔡逐獵,知之何晚!"對於"南陽校書",清代以來詳注此賦者,如徐樹穀、徐炯、吳兆宜、倪璠等,皆引《吳越春秋》所載越大夫文種"南陽之宰,而爲越王之擒"一語以釋"南陽",認爲庾子山取文種助勾踐滅吳後反被賜死之事,類比王僧辯平侯景之亂而功成見殺①.這一引證固然符合文意,但却難以對"校書"二字作出合理的解釋.高步瀛最早注意及此,其《哀江南賦箋》即謂:"此與校書二字意終不合.又《英華》注曰:'一作南山.'案鄭康成在南城山注《孝經》.與此不合,疑別有事,俟考."②許逸民亦認爲:"這和'校書'似不合,疑別有典故."③此後的注解者也往往對此或存疑問,或置而不論.

2019-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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