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709.2018.08.004
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的思考——以贵州省为例
本文以贵州省为例,分析国家、省级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现状,思考研究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提出立法思路.研究表明:国务院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过于原则,不能有效支撑具体的登记业务,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层级过低,不能作为行政裁决依据;省级普遍存在新法未立、旧法未废除修改、法规问相冲突以及需要省级立法加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了适合各省地方立法的思路:清理省级现行的不动产登记规定;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遵守“一制定三注重”的原则,加快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
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贵州
2018-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8-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