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709.2016.03.005
我国综合性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两个综合性规划在整合规划对象、衔接其他部门规划、微观管制和公共参与等方面存在不足.本文通过深入分析与探讨发现,土地产权认识不到位、微观土地利用分区体系缺位,以及缺乏法律层面的公共参与保障机制是造成目前我国综合性规划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结合当前我国政府倾向于整合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多规合一”的战略,提出必须从土地产权的角度看待综合性空间规划的优化问题,同时建立微观土地利用分区管制体系,实现宏观管制策略与微观用地行为的结合.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确立公共参与的法律地位,实现公共政策的社会化监督.
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综合性、土地产权、公共参与
K92;F3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271535;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Z141100000614001
2016-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0-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