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709.2015.12.007
准格尔旗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及调处方式探讨
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是关系我国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统计、归纳准格尔旗的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案例及其所属类型,得出农村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即立法层面的原因、经济层面的原因,及其它包括历史遗留问题、权属管理的滞后性和缺乏规范等方面的原因.结合典型案例,本文分析了三种不同的争议调处方式,并对比其优缺点.协商解决的优点在于双方直接沟通、快速解决问题,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纠纷快捷有效,既节约社会成本,又可以减轻法院的负担;司法途径是将争议矛盾推到上级部门,即法院去解决.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权属争议解决途径的建议,为政府部门完善农村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准格尔旗、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协商解决、行政裁决、司法途径
F30;TU9
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培育科研基金项目编号:2013ZDPY 0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NJZZ14031
2016-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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