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709.2013.09.003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机制研究
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集中性和严重性使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迫在眉睫.我国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已有10余年,但仍未形成系统的责任机制.为了实现更为有效的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应明确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主体及其各自对应的责任体系,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责任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致力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生动局面.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责任机制
X17;X32
201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6-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