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904.2017.06.017
辽宁省采矿用地方式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采矿用地方式改革是为了创新用地方式,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一项用地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和使用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精神,为有效破解矿地矛盾,促进矿产资源合法开采,实现既满足企业采矿用地的需要,又保护耕地,保障被占地农民不失地、少失地的目的,自2005年国土资源部在广西广西平果铝土矿探索开展短期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以来,先后批复云南、内蒙古、山西、辽宁、广西等省(区)开展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探索采矿用地新的供地方式.2013年4月,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辽宁省以临时用地的方式满足采矿用地需要的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辽宁省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涉及供地方式、审批制度、补偿方式及退出机制等内容,创新了采矿用地取得方式和管理方式,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有效缓解辽宁省矿业发展面临的用地矛盾,进一步规范了采矿用地管理.试点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但在土地供需在土地供需矛盾日趋尖锐的大背景下,改革采矿用地管理制度,创新矿山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总结经验,对有序推进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十分必要,也为解决各类矿山采矿用地问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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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D92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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