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904.2017.05.024
“多规合一”相关问题探析
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推动有条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2014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提出“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试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同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多规合一’试点,是解决市县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保障市县规划有效实施的迫切要求”.
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市县、试点工作、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国家发改委、城镇化、一体化发展、国土资源部、总体规划、有效实施、衔接协调、空间规划、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改革试点、城乡发展、城市规划、国务院
TP3;X37
2017-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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