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宅基地财产权政策的变迁
宅基地制度是农村土地财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宅基地在保障农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宅基地制度改革也随之提了出来.一、宅基地集体所有,农户使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宅基地归属经历了一系列演变,可归纳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土地改革初期.实行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证书》.第二阶段,社会主义改造初期.农户宅基地仍然由农民保有绝对的所有权,对其自由处分没有禁止性规定.第三阶段,高级农业合作社出现,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宅基地所有权也由私有转变为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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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F30
2017-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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