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904.2014.09.007
不动产登记应按实际需求调整细节
“征求意见稿”内容简洁,条理清晰,涵盖广泛,是今后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的规范和标准,但仍有一些细节还需要明确.
不动产登记簿应以纸介质和电子介质并存为宜
“征求意见稿”对于不动产登记簿单独作为一个章节给予解释规定.但笔者认为,还应该对不动产登记簿的法律效力有所体现.在实际生活中,权属证书(或证明)与登记簿,到底哪个效力大,群众认识不一致.笔者在实践工作中了解到,多数群众认为权属证书(或者证明)效力大于一切.
动产登记、需求调整、登记簿、不动产、征求意见稿、法律效力、规范和标准、证书、证明、实际生活、群众、权属、纸介质、工作开展、实践、解释、电子
D92;F81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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